问题 | 缓刑后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缓刑,实际上是针对已经经过审判程序并且被判处罚金之刑罚所采取的执行方式,根本不存在所谓的“缓刑后再办理取保候审”的可能情况。
取保候审则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对于尚未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进行的一种变通性质的强制形式。 然而,缓刑却是在法官宣判认定其构成犯罪之后,执行刑罚的特有方式。 因此,在缓刑执行完毕之后,便没有必要亦无法再次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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