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啥领导签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关于取保候审的审核批准环节,并无专门领导者的签名要求。
办理取保候审的主要责任机关包括公安局、检察院以及法院等司法机构。 这些决策机构将以对各类案件的深入分析,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的全面评估作为依据,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通常情况下,只要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经过法定的审核批准流程便可获得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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