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弃车逃跑成功怎么处理与人争执的事情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这样的情况下,若酒驾者成功弃车逃逸,其行为本身无疑显得尤为恶劣。
倘若此后又与他人发生争端,那么应对策略就必须依赖于多重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考量。 首要的是,酒驾显然属于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径。 即便可能在当时得以侥幸逃离现场,但在后续被捕归案时仍将承受法律严厉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显示,饮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应处以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同时须缴纳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若是因为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受过处罚,然后再度出现饮酒驾车的情况,则将面临十天以下拘留,且要缴纳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那些在饮酒后仍驾车逃逸的人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其进行约束直至清醒状态,并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年间不能再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 至于在与他人争执过程中是否导致了人身损害或财物损失,更有可能牵涉到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乃至刑事犯罪问题。 当然,如果仅仅是一般的口头冲突,那么有可能借助于调解等手段加以解决。 然而,尽管酒驾属于违法行为的事实无法改变,当事人仍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惩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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