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适用国家赔偿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与国家赔偿之间的关系,我们应该明确了解到,取保候审仅代表了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限制性措施,而非最终的刑事法律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的人身自由并未遭到彻底剥夺。 然而,若案件后续被撤回起诉、不予追究或判决被告人无罪等情形的出现,那么在此之前因保持考核覆盖率而遭到监管的当事人便有可能获得国家为之进行赔偿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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