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应该怎么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成功获得取保候审之后,被取保候审者应严格遵循相关执行机关的具体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同意,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区或县级行政区域;
倘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书面报告; 此外,当遭遇到相关传唤时,务必及时出庭应诉等等。 在此期间,保持与执行机关的有效沟通和紧密联系至关重要,以便配合案件的后续深入调查与审判过程。 若获取了新的关键性证据或者情况出现新变化,需随时向有关部门进行如实反馈。 请牢记,为了确保案件的顺利办理,我们必须严格规避任何可能再次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