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对方一直不出庭会判离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离婚诉讼程序之际,倘若被告始终拒不出席法庭,那么法庭会否作出离婚决定,必须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来进行评定。
通常而言,若原告方所提交的证据能够充分地证实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且双方无法再恢复和睦关系,那么法庭便有可能做出离婚的裁决。 然而,若是证据不足,可能就难以支持离婚的请求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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