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多久通知对方父母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离婚诉讼时,法院并无责任另行通知被告方的父母。
离婚诉讼本质上是关于夫妻双方权益之争而进行的法律程序,将信息传达给相关当事方才属于常态活动,即夫妻两方为接收者。 在法院正式受理诉讼之后,将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节点依照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各项法律文书,逐一送达到被告手中。 虽然实际的送达方式及时间步调可能因各种具体情况与法律规定因素而异,但正常情况下法院将首选直接向被告发出送达文书,若无果则有可能转致通过信件邮递、文件留置等形式完成送达流程。 在此环节中,对方父母并不是必经了解或者需要被进行通知的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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