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取保候审可以上法庭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已被采取孕妇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而言,她们在该期间内仍然享有出庭受审的权利与义务。
须知,孕妇取保候审仅为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并不代表其所涉案件已经画上句号。 一旦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孕妇必须按章行事,遵循相应的程序制度,准时出席法庭听证会。 孕妇取保候审的初衷在于,通过在审判前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某种程度的人身自由,使得他们能够安心待审; 然而,无论在何时何地,都需严格遵守相关规矩,无条件配合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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