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进了看守所多久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入看守所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行性以及取保候审能够获得批准所需消耗的时间并无固定的衡量准则,这主要是由案件的具体情节与状况所决定的。
一般而言,若涉案人员涉嫌犯下管制、拘役此类较轻的罪名,或是可能会被判处单独的附加刑; 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其以上的重型处罚,并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的危险; 再者,倘若嫌疑人为严重疾病患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之人,或者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同样在落实取保候审后也不会产生对现实生活的威胁等这种种情况之下,都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的合适时机。 然而,无论我们的申请是否最终获得公安部门、检察机构或审判法庭的批准,以及该项批准究竟什么时候能予以实施,都必须要经过这些机关根据有关案件的事实真相和各项证据,进行全面且深入的审查与评估才能得出准确的结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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