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了多久取保候审有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拘留之后,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并未设定明确的时效限制,然而通常情况是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更为频繁出现。
针对公安机构负责调查的案件,若被拘留者需面临逮捕,则应在拘留期限结束后的三日内,提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甚至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此期间内,如果符合相关条件,便有机会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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