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会再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即便已经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也不意味着必定能够顺利逃脱刑事法律制裁。
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员获准取保候审之后,假设他们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例如未经明确许可擅自从居住地外出,故意干扰证人正当作证等行为; 或者是案件具体情节有所变动,侦查机关又发现涉案人员再犯下涉嫌犯罪的事实,且此种犯罪事实应该受到刑事处置,且可能涉及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严重程度时,考虑到为保护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目前仅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尚无法完全有效防止上述社会危害性的发生,那么,此时公安机关便很可能依法对这类涉案人员进行逮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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