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了检察院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案情抵达检察机关之后,若该刑事诉讼案件中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与条件,他们便有权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从通常的角度来看,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需满足以下的条件才能被允许申请取保候审:其一,他们必须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的潜在可能性,例如,很有可能会被判定面向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其身体状况不佳,例如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生活自理,甚至对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妇女而言,即便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潜在的风险等等。 其次,检察院务必根据该案情的详细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行为表现进行综合性的考量和评价,以决定是否同意授予他们取保候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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