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曾经故意犯罪能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曾有意实施犯罪行为的嫌疑人来说,他们在一般情况下往往难以获得批准解除拘留所外等待审判的强制措施(即“取保候审”)。
此种现象主要是由于他们的故意犯罪前史意味着再次犯罪的风险较其他人员要高得多。 然而,具体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仍需要对多个相关要素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查和评估,包括案件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威胁以及嫌疑人自身的情况与特点等等。 当新发案情展现出显著的轻微程度,或者嫌疑人具备一些特别的情境条件时,我们也不能排除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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