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用通知受害方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刑诉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原则上并不要求必须通知受害方。
众所周知,取保候审是为了维护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以及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尤其彰显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社会危险性方面所存在的强烈关注。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某一特定案件是否予以取保候审的决策,通常有公安机关、检察院和法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裁决。 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形,假如取保候审的实施可能给被害人带来不利影响,比如可能引发被害人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或者可能损伤被害人的经济赔偿权利等等,那么办案机关则有必要适时地向被害人通报相关事项,以便更好地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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