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之后检察院批准逮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犯罪嫌疑人经过申请获取监外执行后,检察院仍有可能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并不是说,申请了取保候审就意味着该案已经终结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将永远不会受到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实际上若是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及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查明存在新的犯罪行为、销毁或篡改证据、妨碍证人作证、串通口供、试图逃脱等情况,这些都足以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产生重大影响,那么检察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