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签认罪认罚后有法定不起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并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之后,仍然有可能因为某些与犯罪活动本身无关的原因而被依法不起诉。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法定不起诉标准,即只要犯罪嫌疑人未涉及任何真实且确凿的犯罪事实,抑或存在法律所允许的特殊情况下,包括犯罪行为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经过特赦令正式宣布免予刑罚等情形,人民检察院便有权做出不起诉的决定。 此外,若犯罪行为属于依照刑法规定必须由受害人提起诉讼才能追究责任的类型,但由于受害人未提出控告或者撤回控告,也会导致法定不起诉的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取保候审以及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这两种方式都不能直接导致起诉,但它们确实能够反映出犯罪嫌疑人对于自身犯罪行为的认识程度以及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的意愿。 然而,如果案件的证据链条不够完整或者存在其他符合法定不起诉条件的情况,检察机关依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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