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需要给派出所什么证明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际,往往需要向公安机关提呈一系列的资料证据来诠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何具备接受取保候审的资格。
一般来讲,这些资料证据包括担保人的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件)、居住地址以及有效联络方式等等以确保其在未来可以尽职尽责地履行他/她的保证义务。 其次,假如选择以缴纳保证金的形式来担保的话,那么就需提交足够的资金凭证作为依据。 除此之外,还应展现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方有能力证明他们将不会逃避司法调查、诉讼程序及审判,且能确保不会再次对社会造成任何潜在威胁,这部分的证据材料可能会涉及到固定住所证明、职业务实证明、以及社区活动情况证明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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