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以后可以办理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被刑事拘捕之后,通常而言,获取取保候审较为困难,然而却非完全无法实现。
假若案情发展与预期存在差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者适宜获取取保候审时,仍有可能予以办理。 例如,倘若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者身患重疾、生活无能自理,抑或是孕妇及正在哺乳幼子的哺乳期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等情况,便可申请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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