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对担保人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在取保候审的担保过程中,对于担保人有着严苛的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关键点:担保人必须具备固定居住地点和稳定收入来源,才具有履行保证义务的能力。 同时,担保人还需确保其与案件本身并无任何牵扯,自身的政治权益以及人身自由皆未受到任何形式的限制。 其次,作为担保人,他们需要承担起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 具体来说,被取保候审者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城等地; 若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更,则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在接到传唤时,应立即出庭; 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严禁销毁、伪造证据或串通口供。 最后,若被取保候审者违反上述规定,而担保人未能及时报告,那么将面临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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