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嫌疑人刑事拘留可以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嫌疑人刑事拘留可以撤案吗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出现犯罪嫌疑人不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时,必须得及时撤销案件。这就意味着,当公安或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相关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行为,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时,其具有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即撤销此案件。倘若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那么负责侦查的机关则需立即释放该嫌疑人,并向最初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因此,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完全有可能被撤销案件的,这也完全符合当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二、嫌疑人刑事拘留过吗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刑事拘留乃是公安局对于涉嫌犯下了严重罪行的犯罪嫌疑人实行的一种对其人身自由加以限制的强制性措施,然而这绝非意味着此举即是刑事处罚。需知,刑事处罚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从而面临刑法所施加的严厉制裁。 至于所谓“案底”,则是指犯罪记录,唯有经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后,方能产生案底。因此,即使因刑事拘留而被羁押,也不会留下案底,对个人生活及未来发展并无任何不良影响。但若最终被判定为确有犯罪行为,那么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且该判决正式生效之后,便会留下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明确规定,若在侦查审理过程中,出现犯罪嫌疑人不能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时,必须得及时撤销案件。这就意味着,当公安或司法机关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相关嫌疑人并不构成犯罪行为,或是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时,其具有相应的权力和义务,即撤销此案件。倘若嫌疑人已被依法逮捕,那么负责侦查的机关则需立即释放该嫌疑人,并向最初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进行通报。因此,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间,是完全有可能被撤销案件的,这也完全符合当前法律法规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