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异地可以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异地亦可依法实施取保候审之措施。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于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权力行使机构针对未经逮捕或于捕获后需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为了确保其不会逃避调查与起诉,以及审判活动,便会强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发布保证书,以承诺其随传随到,并对其实施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手段。 若犯罪嫌疑人身处异地,且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相关司法权力行使机构有权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及法律法规,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然而,异地办理此项事务可能会导致一些程序上的繁琐,例如沟通协调、文件传送等方面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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