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下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法制度,意为司法机关有权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不会逃避或干扰刑事调查、检控及审判程序,且能随时听候传唤。
有如下这类情况,往往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处理:1.可能被判处罚金、拘役或判处单独适用的附加刑等轻罪; 2.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重刑,但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安全产生威胁。 3.如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生活无法自理,以及孕妇或者正在哺乳婴儿的妇女,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安全造成危害。 4.若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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