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能中止审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和案件审理中止之间的关系,我们需明确指出,取保候审属于一项特殊的刑事强制措施。
然而,至于是否应终止案件审理,却受到众多复杂因素的影响,绝非仅仅因当事人的取保候审状态就能予以轻易判定。 在部分特殊情况下,诸如待关键性证据的鉴定报告出炉、可能涉及其它关联案件的同时处置等情况,都可能引发案件审理的暂停或暂时停滞。 当然,这并意味着取保候审这一行为必然导致案件审理的中止。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使得案件短时间内难以持续进行审理的,法院有权做出案件中止审理的决定:(1)被告人因患重病而无法出席庭审; (2)被告人在审理过程中逃跑或者失踪; (3)对于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者,无法亲自出席庭审且未能委托有效代理律师出席;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火灾意外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
【中止审理】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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