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哪里解除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通常由最初做出准予实施该措施决定的司法机构或部门作出。
若当初作出此项裁定为公安机关,那么日后解除取保候审亦必须由同一机关负责进行; 而若原批准单位为检察院或者法院,则相应地由其解除取保候审。 一般而言,被取保候审者在其获释期间未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并且当原本受限的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批准机关即应撤销此项措施并且通知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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