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允许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累犯的案件,通常情况下是不会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的。
所谓的累犯,即是那些曾被法院判决剥夺自由长达有期徒刑以上刑期,刑期执行完毕或是得到了赦免之后,在五年内又再一次触犯了应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这种屡教不改再度犯罪的行为充分暴露了他们主观恶意深重以及社会危害性极大的特点,与取保候审中所规定的“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严重危险性的”等条件相去甚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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