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自己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中,被诉方当事人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直系亲属甚至他们的执业律师都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而所谓的“取保候审”,其实是指国家为了控制诉讼进程,对某些特定的案件进行的一种强制性司法干预手段。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譬如可能会被判处管束、限制自由的刑罚(例如管制),或者轻罪刑罚且对社区无明显危害的情况(例如拘役),又或者可能会被判处较重刑期,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能降低潜在社会风险的情况等等。 当申请人决定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并且详细论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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