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满多久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结束之后的审判日程安排,实际上并无清晰且固定的期限可循。
这主要取决于多方面的复杂因素,诸如案件本身的繁琐性、司法部门的工作进度及其相关证据资料的搜集情况等等。 通常而言,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部门仍然需要持续地开展调查、审查起诉等多项相关程序。 若案件已完成所有必要的调查工作,检察官将向法院提出正式的诉讼请求,而法院则会依据案件数量及排期等诸多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审判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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