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成功谁最先知道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犯罪嫌疑人成功取得保释之后,他们首先得知的消息往往会由自己以及亲属得知,此外,负责执行保释措施的公安机关也会第一时间进行通知。
保释程序,也称为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构会对尚未被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要改变拘禁方式的罪犯或被告人为保障其不会逃避调查、控诉与审判,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开具相应的保证书,以保证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拘留或暂时解除其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2)如果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有所变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给执行机关; (3)在接到传讯时,应立即到案; (4)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者进行串供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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