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多少年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条件认定,它并不是单纯根据罪犯所被判处数年的有期徒刑而决定的,而是需要对诸多复杂因素加以全面地评估和考虑。
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分子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选择独立适用附加刑类型的量刑; 又或者是可能会被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倘若采用取保候审措施并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害性; 再者,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患有严重的疾患导致生活无法自主行动,又或是正值孕期或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社会安全威胁; 还有就是在案情已审理终结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仍处在羁押期间且案件还未得到妥善处理的,为保证程序的公正合理,需尽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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