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待多久就让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我国并未制定出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被依法关押在看守所内待多久后便必定可以获得批准取保候审。
然而,对于是否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必须要根据多种复杂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与评估。 在此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申请主要适用于以下几种特殊情况:对于可能被法院判处管制、拘役或援引独立适用附加刑法的案件; 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至高刑期处罚且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导致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受到威胁的案件; 倘若涉及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行处理日常生活事务、孕妇或是在哺乳期内未满一周岁子女的母亲,则在另一些条件下也可考虑取保候审; 又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已经服完剩下的所有刑期,但调查工作仍尚未来得及完成,那么在这种情景之下仍然有必要采用取保候审的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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