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分等级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过程之中,取保候审并不涉及层级的划分与界定。
这是一项重要且普遍运用的强制性措施,主要体现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法院等法律机构对于未被捕获或已经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为了防止他们可能存在的躲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的行为,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并且必须依照相关规定签署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够随时配合传讯,同时对于他们的强制性监管也暂时得以终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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