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己取保候审申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取保候审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的一种保证方式和等候审判的制度。
取保候审的权利申请人包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律师等人。 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时,申请者必须详细地陈述申请的具体原因。 这其中包括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轻微; 预期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罚; 因患严重疾病或丧失部分生活能力而无法承受监狱环境; 孕妇或哺乳期女性; 坚信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危及社会安全的风险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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