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捕后怎么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指为了侦查、起诉或审判需要而对特定犯罪嫌疑、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性非羁押性的保障措施。
在具体实践中,欲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获得批准。 一般来说,这些条件包括可能会判决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 可能会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的情况; 以及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况等等。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提出申请。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相关申请之后,应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若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则应向申请人进行告知,并详细阐述不同意的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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