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批准逮捕适用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旦被告获得逮捕批准,就相对难以再实施取保候审的行为,然而这并不代表这种做法完全无法实现。
逮捕被视为一种具有强烈法律效力的强制手段,通常表示司法机关已经掌握了充分的证据,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备构成犯罪的重要事实及其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而且,如果仅仅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并不能够有效预防潜在的社会危害性的发生。 但是,若在逮捕之后出现了特殊的情况,例如案件的关键证据发生了重大改变,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那么此时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便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威胁,因此,也存在着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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