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要去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决定是否可以进行取保候审,通常情况下应向负责案件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
更为细致的讲,如若问题发生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则申请对象应该确定为公安机关; 若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那么申请者则该变为人民检察院; 若是事项已经发展到审判阶段,那就应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在此想要详细阐释的是,取保候审其实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当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那些尚未被逮捕或是由逮捕之后须要更换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借机逃离侦查、起诉甚至于审判程序,不得不命令他们提供担保人员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且备有保证书,以此来确保他们能够遵从规定随叫随到。 此外,这也是为了在某种程度上解除他们所面临的羁押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