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多久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受拘禁之后,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时限并无确定的法定范畴,然而通常而言,在案件侦破阶段,公安机关在拘役犯罪嫌犯之后的三日内,即需向人民检察院递交书面申请,申请批准逮捕该名罪犯。
在某些特定情形中,申请的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不等。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申请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定。 若人民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仍需进一步侦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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