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届满能否连续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到期后的相关问题,通常理解为我们不应该反复进行取保候审申请。
取保候审本身作为一项特殊的刑事司法手段,有着自身严格的理据和规则。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明确指出,由法院、检察部门及公安机构对于涉嫌犯罪的人员实施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可以超过十二个月。 当这一期限走到尽头时,倘若案件还处于待解决状态并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等环节,执法人员就应依照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是否转变强制措施或者做出其他相应的处置方式,而非简单地继续延续取保候审期限。 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初衷在于既保证了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又最大程度保护了嫌疑人和被告方的合法权益。 但是,目前的阶段象征着原先设定的取保候审措施已完成其应尽的职责,之后我们需要结合案情做进一步的评估与策略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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