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到期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司法机关应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相应的处理决定。
若此时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期满,然而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尚未能够完成对相关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或是审判等工作任务的话,那么司法机关应当立即解除该项取保候审的措施。 在此过程中,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必须及时地告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与此案相关的各个单位。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而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其最长期限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及监视居住的期间内,司法机关不能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以及审理工作。 如若发现不应再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是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届满的情况,司法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措施。 同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也需要及时地通知到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人员以及与此案相关的各个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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