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判刑能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在检察院做出判决前的诉讼阶段中,申请取保候审并不被允许。
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侦查环节以及审查起诉阶段之中。 而到了定罪宣告阶段,案件已经先后经历过侦查与审查起诉两个重要环节,正式步入了审判流程。 在此期间,司法机关的工作重心在于对被告方的犯罪行为进行准确的认定并依法裁量适当的刑罚。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例如新发现的证据有可能导致案件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或者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等法律规定的情形,也并非完全没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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