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包括管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是一项至关重要且具有强制性质的措施。
然而,管制则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主要刑罚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涵盖管制这一刑罚。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已经被逮捕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会责令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增加;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增加; 最后,如果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那么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来继续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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