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期间什么时候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诉讼程序中,被关押者有机会向法庭申请变更其刑事诉讼受审方式为保释候审;
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许还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责,那么即可提交保释候审申请。 2.倘若他们面临着可能要服有期徒刑之上的更重刑法,但同样只要实施保释候审,就不会对社会构成重大危害,那么也可提出此类申请。 3.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自理能力较弱,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内的女性,只要通过保释候审措施,能确保不对社会带来过大风险,那么同样可以提出此类申请。 4.当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提出保释候审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