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二十天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之下,若某人因涉嫌某项罪名而遭20日的拘留,这是否具有被批准取保候审的可能性,无疑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考量和分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刑事强制性措施,其适用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该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该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再次,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那么实施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最后,如果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的期限,但是案件仍然没有得到妥善处理,此时就需要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 如果被拘留的嫌疑人满足上述任一条件,那么他/她就具备了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然而,如果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情节严重,甚至可能干扰到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那么取保候审的申请很可能会遭到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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