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时间允许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取保候审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手段。
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依法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首先,若其行为可能会受到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刑事处罚的; 其次,若其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的;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考虑实施取保候审,以避免对其本人及其家庭带来进一步的伤害;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羁押了一定时间,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为其提供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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