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少交点钱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金额,是由相关决策机构在充分考虑案情具体情况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所带来的潜在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经过周密的评估后而慎重决定的。
在此过程中,不可以擅自降低缴纳的保证金数额。 保证金的数额设定应全面兼顾到保障诉讼程序顺利进行所需的资金需求,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程度,以及被取保候审人员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负责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相关机构,应当在综合考虑上述各方面因素的前提下,确定适当的保证金数额。 同时,提供保证金的当事人也必须按照规定,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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