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后能否申请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拘留之际,仍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所谓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程序,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尚未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实施,目的在于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及审判,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提交保证书以确保其随传随到且不被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强制性措施。 当决定机关接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之后,将依照法定的期限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此过程中,需要全面衡量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类别、案情情节的严重与否、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小以及嫌疑人和被告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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