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十五天到哪里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拘留期限满了15日后,被拘捕人员的行踪将依照涉案情节的特殊性而定。
若案件调查尚处于初期阶段,侦查工作尚未告罄,警方可考虑对其采取更为宽松的强制措施,例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 然而,倘若案件已进入深入调查阶段,且警方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清晰明确,那么他们有可能将该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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