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几个理由可以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提起取保候审申请时,申请人可根据不同情况列举出相应的理由,具体来说,这些理由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行为涉嫌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可能独立适用附加刑者。
此类情况下,犯罪情节通常并不严重且对社会的潜在威胁亦较有限; 其次,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的危险性。 例如来说,犯罪嫌疑人可能为初次触犯法律的初犯、偶然犯罪者,拥有稳定的居所及职业,日常表现良好等等; 再者,对于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而言,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危险性; 最后,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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