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受理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对于取保候审的法定受理流程划分为以下几个环节:首先,由犯罪嫌疑人口头或书面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当然也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乃至辩护人代为申请。
其次,司法救济机构在接获相关申述之后,依照法律明确的时限对其进行深入的审核与评估。 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会着重关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被判处管制、拘役抑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性; 是否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用取保候审手段并不会引发严重的社会危害; 此外,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主; 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样不至于对社会产生潜在的风险; 还有那种羁押期限已达上限,但案件仍然未予审理完毕,此时也需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只要这些条件得到满足,司法救济机构便会依法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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