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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抢夺罪的入罪标准是多少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关于抢夺罪的入罪标准是多少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抢夺罪的入罪标准是多少

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因此,抢夺罪的入刑或者入罪数额至少为1000元。要注意,各地实际规定的数额可能不太一样。数额不大,或者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不构成犯罪。

《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抢夺罪侦查阶段公安能不能撤案

抢夺罪侦查阶段公安不能撤案。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派出所的立案只是立案侦查,在侦查的过程中如果事实不清或证据不足,派出所就会停止侦查。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并不是私人想调解就能了事的,私人不得干预。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检察机关手上,受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

刑事案件如果是公诉的是无法撤案,只有自诉的刑事案件才能够撤案,面对刑事案件撤案的内容必须要能够清楚相关规定。

抢夺罪很多时候表现为公然夺取他人财物。公然抢夺行为,具体表现为可以从财物的所有者、管理者的手中或身上抢走,也可以趁财物所有者不备,抢走放在被害人身旁,由被害人控制的财物。但无论那种情况,被害人遭到侵害时,会立即意识到财物的损失。

抢夺罪的入罪标准是多少相关知识延伸阅读

抢夺罪,就是说抢夺公私财物,而且数额比较大的,应当立案的。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那么最新法律规定,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下面由为您一一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抢夺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抢夺罪罪行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5、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是不是一定给予刑事处罚?

抢夺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予刑事处罚:

(1)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

(2)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

(3)被胁迫参加抢夺,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6、行为人抢夺,在哪些情形下属于酌情从重处罚情节?

(1)抢夺残疾人、老年人、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财物的。

(1)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款物的。

三、抢夺罪相关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1.22)

第六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很多时候都难以分清抢劫罪与及抢夺罪的问题区分,那么大家可以通过咨询专业的律师为您排忧解难,如果还有对此专题不太了解的朋友,可以通过登录站进行咨询了解,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抢夺罪的入罪标准是多少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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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7: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