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分三天和七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审批期限问题,法律并未明文规定必须在三天或七天内完成。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尚未被逮捕或已经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类型,为了避免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签发保证书,承诺随时接受传讯,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均有权利向相关司法机构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司法机构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后,应当于三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若否决该请求,则应告知申请人且解释否决其请求的理由。 在此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际的审批期长短可能会受到案件复杂度、证据情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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